愛情詩徵件活動
112年度愛情詩徵件活動辦法
一、適用對象
本校在學學生
二、創作主題
以大海或自選人物為對象,書寫情詩以訴情衷
三、徵文規定
1.創作形式為15行以內之詩歌
2.提交內容包括-作品題目、作品內文、系級學號、姓名、連絡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
3.以word形式提交-標楷體全形直式橫書,標題20號、內文14號
四、投稿方式
將作品以電子檔寄至:ntou.geco@gmail.com (每人限投一篇)
五、獎勵項目
優選10名,獎金500元禮券,獎狀一張。
六、投稿期限
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21日(五)止
七、權益:
1. 參賽作品著作權屬於作者,但主辦單位享有非營利之永久使用權,作者不得主張額外付費。
2. 參賽作品須為未曾發表之創作,如有抄襲等情事,除取消參賽資格外,一切法律責任由投稿者自負。
3. 參賽作品如未達一定水準,主辦單位有權以「從缺」處置。
主辦單位:共同教育中心語文教育組
協辦單位:教務處教學中心、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