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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詩徵件活動

112年度愛情詩徵件活動辦法

一、適用對象

本校在學學生

​二、創作主題

以大海或自選人物為對象,書寫情詩以訴情衷

三、徵文規定

1.創作形式為15行以內之詩歌

2.提交內容包括-作品題目、作品內文、系級學號、姓名連絡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

3.以word形式提交-標楷體全形直式橫書,標題20號、內文14號

四、投稿方式

將作品以電子檔寄至:ntou.geco@gmail.com (每人限投一篇)

五、獎勵項目

優選10名,獎金500元禮券,獎狀一張。

六、投稿期限

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21日(五)止

七、權益

1. 參賽作品著作權屬於作者,但主辦單位享有非營利之永久使用權,作者不得主張額外付費。

2. 參賽作品須為未曾發表之創作,如有抄襲等情事,除取消參賽資格外,一切法律責任由投稿者自負。

3. 參賽作品如未達一定水準,主辦單位有權以「從缺」處置。

主辦單位:共同教育中心語文教育組

協辦單位:教務處教學中心、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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