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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資訊
學分抵免
學分抵免
(
一
)
國文領域課程學分抵免
依學校行事曆申請期限自行至教學務系統
提出學分抵免申請並
上傳
原校成績單(原校五專僅認抵專四及專五國文領域學分)
。
本校國文為必修課程,應以必修之相關國文課程申請抵免。
(二)109學年度以前(含)入學之學生
國文領域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共需修讀6學分。
如在原校已修2門4學分(2+2)的國文領域課程,則可抵免國文(一)3學分課程。
*國文領域課程必修學分
,相同課名課號僅能認列一次(例: 國文(上) 2學分 國文(下)2學分)
。
(三)110學年度以後(含)入學之大一新生(不含大二以上轉復生)
國文領域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共需修讀4學分。請依抵免辦法申請並依各系必修科目表為主。
*英文必修學分抵免相關問題
,請逕洽應用英語研究所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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